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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益万家农副产品种植*合作社,于2009年8月24日在敦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合作社地址在敦化市雁鸣湖镇内,该镇位于东经128°26′--128°52′,北纬43°39′--44°12′之间。地处**自然保护——雁鸣湖自然保护区**、牡丹江畔,与黑龙江省宁安市毗邻。是一个以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的镇。镇区临近长——图铁路、长——珲高速公路,“201”国道贯穿全境,交通便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备;土地肥沃,自然植被优良,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无工业污染。该镇属温带湿润气候中的温凉区和冷凉区,雨热同季,年均降水650毫米;无霜期132天左右,是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的较佳环境。*特的气候、地理、土壤条件,特别有利于蛋白质和糖份的积累,尤其适合红小豆、大豆等农作物生长;全镇幅员面积1505平方公里,总人口15000人;2010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7266元。
合作社占地8100平方米,有库房1700平方米,办公室12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100吨数字地中衡1台,输送机3台,大豆精选清粮机1台。合作社从事种植业、经销大豆等农产品及种子、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实现经营收入525万元,成员家庭人口(106户,350人)实现人均纯收入9082元。比当地未入社农民人均纯收入7314元,高出1768元,增收24.1%;合作社盈利39.5万元,提取公积金3.95万元,按成员交易量返还21.3万元,剩余盈余按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二次分配14.2万元;合作社带动133户非成员农户,种植大豆267公顷,实现收入313.6万元,增收8万元,户均增收602元。
合作社现有社员106户,其中农户104户,非农户2户,成员均为本镇居民,同时带动非成员农户133户。 2.2法人代表情况 合作社法人代表潘东成,36岁,高中学历,雁鸣湖镇农民。2010年在“两学一创”活动中,被敦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评为“**个人”;2010年被评为“市合作社**个人”;2010年春,该社到雁鸣湖镇福利服务中心慰问老人,并送去1800斤大米、面粉,回报社会的善举,受到广泛**。2012年被评为全州“兴农带富之星”,2012年度被吉林省农村*合作社联合会选举为*届理事会理事,成为业内人士。
合作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由合作社法人代表潘东成担任,设理事2人;监事会设执行监事1人,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合作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或代表会。合作社还设会计1人、出纳员1人、库管员1人。健全的组织机构促进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和规范化。 4.生产经营 合作社与社员签订订单,当市场价格**订单时,合作社按保收购,当市场价**订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在生产经营中实行“五统一”服务,即:统一*、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社员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社员主要生产资料90%以上统一购买。社员从合作社农资商店统一购买的生产资料价格平均比市场价低13%,每年可为社员节省资金6.3万元,户均节省594元。**的全程服务,保证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成员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风险,提高了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的主导产业是种植红小豆、南瓜、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经销大豆、杂豆等农产品,经销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合作社现有耕地307公顷,其中合作社成员自有267公顷,通过流转包地40公顷。2012年合作种植红小豆、南瓜、大豆、玉米307公顷,经销大豆800吨,合作社农资商店开展了农资经销业务,各项共实现经营总收入525万元。
合作社生产的红小豆、南瓜籽、大豆、玉米等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合作社已与大连兴龙垦有机粮油有限公司、沈阳利升达粮油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希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都与其签订销售协议,可保证合作社产品销路。
按市场需求,合作社今年按照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协议,增加与社员和带动农户的种植订单面积,扩大了红小豆、大豆种植面积和产品经**。
合作社资产主要来源是成员出资,合作社有社员106人,注册资金40万元,其它资金为注册资金外的成员新出资。
合作社按照《农民*合作社法》和上级相关规定建立了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有*会计、出纳员;建立了成员账户,剩余盈余实行二次分配;实行财务公开。
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统一服务,民主管理。合作社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产品交易、利益分配等规章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社员大会或代表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证了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透明、民主;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收益分配机制,按合作社章程规定,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当年经营收入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后,提取10%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产品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可分配盈余的60%,按以上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给本社成员。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合作社高度重视社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每年都组织一至两次培训,通过聘请、教授和市镇农技人员讲课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社员进行标准化生产、依法经营、合作社章程、诚信等相关技术、政策、**经营理念等知识的宣传培训。2012年培训社员及带动农户210人次,印发科技资料300余份。通过培训,社员的农技水平、依法经营和合作意识均有明显提升。 在当地*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敦化市益万家合作社有决心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在**会员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百尺中游*进一步,把企业做大做强,回报社会,回报父老乡亲。 |
公司名称: |
敦化市亿万家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企业单位 () |
所 在 地: |
吉林/吉林市 |
公司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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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未填写 |
注册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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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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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已缴纳 0.00 元 |
经营范围: |
化肥(复合肥、复混肥、掺混掺和肥料)农膜、农药、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
主营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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