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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 为乡村振兴添动力

   2021-10-27 闽西日报3420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关于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大力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积极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努力把我省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业融合8条措施”),推动大陆惠台利民“农林22条措施”落地见效。


  “农业融合8条措施”包含深化优势产业融合、突出农业科技合作、加大园区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人才交流、加强乡建乡创合作、保障合作项目用地、强化金融保险服务、优化通关检疫环境8条政策措施。突出对接台湾农业优势产业和领域,着力支持闽台优势产业、农业科技和乡建乡创合作,推动农业人才交流,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持续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动我省特色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对比以往政策,“农业融合8条措施”在台资企业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设施用地、园区支持力度、乡建乡创项目补助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均有突破和创新。


  我市是两岸农业融合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因纬度、山地气候、产业与台湾阿里山相近,成为台商投资创业热土,被台商誉为“大陆阿里山”,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台农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成为全国最具特色台创园之一,在全国台创园考评中连续四年获第一。在台创园的带动辐射下,我市龙台农业融合发展势头良好,全市现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县2个,省级闽台农业融合产业园1个,农业台资企业79家,今年以来实施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25个。“农业融合8条措施”的出台,引起在岩涉农台企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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