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国天津种业振兴大会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津召开。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理事会副主席、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处长、研究员崔野韩,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处长、研究员陈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宋敏,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处长堵苑苑,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梁顺伟等5位专家,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及应对策略、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和植物新品种权在法律上的案例分析,以及《种子法》修订情况等方面,对如何搞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021年7月6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开展全链条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法规修订、标准制定、品种清理和案件查处,净化种业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品种管理,严把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备案关;强化种子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守法意识,提升执法水平等方面,扎实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我市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培育并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70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981个,取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达到128个,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根本变化,知识产权正在从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下一步,我市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以“种业监管执法年”和“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监督检查,完善联动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搞好宣传培训,全面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环境,为推进种业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