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党委书记、社长朱进元应邀在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主办的“从数字化农业保险到绿色乡村振兴——绿色农业保险专题研讨会”上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首先,感谢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贝院长的邀请。今天我来谈一谈对“新发展阶段下的农业保险政策和未来趋势”这个题目的一些个人理解。
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开办和发展了农业保险业务。特别是,美国作为世界上排名靠前的农业大国,其农业保险发展时间较长,在长期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完备和成熟的农业保险体系。相比之下,我国农业保险探索起步比较晚、发展阻力相对比较大,加之缺乏经验等各方面原因,导致无论是国家制度层面还是承保机构实施的过程中都面临诸多问题。
从2004年至2022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有关于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用保险助力破解当前“三农”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蓝图,对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做出细致部署,包括推进乡村振兴的八项重点工作等。今年一号文件总的指导思想是:“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乡村振兴是今年发展的重要任务。目前城乡间发展仍不平衡,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仍不充分,这些问题都制约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需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想要撬动巨大且海量的投入,金融的“支点”作用尤为关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明确保障政策和体制机制时,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独列出,也意味着中央下决心解决金融供给不足,力求以适合乡村特点和需求的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将“三农”发展真正落到实处的决心。
具体到保险业来说,在2022年的一号文件中,我们看到对于保险提出了几个方面的任务,或者说要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套用银行业存在“不敢贷、不愿贷”现象的说法,我们也可以说,2022年一号文件关于保险方面的指导意见就是要解决农民“不愿种、不敢种、不会种”的难题。
第一个问题,是要提高粮农收益,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一号文件强调,“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同时在该部分提出“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是在解决“不愿种”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一号文件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加快构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这是在解决农民“不敢种”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提高种植效率。一号文件提出,“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对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管理这一创新模式提出更高要求和使命。这是在解决“不会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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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粮农收益,解决“不愿种”的问题
中国人喜欢土地,也喜欢种地。但是,近些年来,广大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不高,存在不愿种的现象。据调查,中国农业中小农户经营占90%以上,没有机械化、规模化,种植粮食收入低,甚至存在赔本的风险。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要破解农户不愿意种植粮食作物的问题。对此,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实行种粮补贴,实行主要粮食作物的保护价收购政策等。而农业保险业逐步成为政府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
我们知道,在以前农业保险大多只保障基本的物化成本,相对于完全成本来说,保障是不足的。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呼吁、探讨,国内已经开始探索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粮食主产省的800多个产粮大县,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要全覆盖。这对农户来说,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即便是遭了大灾,也能够实现保本或者基本收入,不至于看天吃饭。
对地方政府和保险经营机构来说,要继续努力“扩面”,实现应保尽保。据统计,2021年我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的承保覆盖率已经达到70%以上的较高水平,但是还有不少农户没有投保。特别是在粮食主产省的产粮大县,还有“扩面”的空间。
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的项目之下,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了要“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这既是保护蔗农种甘蔗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我国重要“副食品”食糖供给安全的重要举措。
食糖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副食品”。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糖消费量为1580万吨,占全球的9.04%。同年,全国白糖总产量是1076万吨,自给率为68.1%。2020年中国食糖进口量为527万吨,同比增长55.5%。随着全球疫情的进一步蔓延,我国白糖进口和价格可能受到影响。从战略角度出发,我们要尽力解决食糖的市场供给问题。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这个课题,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包括主粮、棉花、油料、糖料、肉类在内的主要农产品自给率。此外, 除了三大主粮作物的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也要通过试点逐步将对于食糖生产至关重要的甘蔗生产纳入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的计划内,保护蔗农的收入稳定和提高。
这是实现我国农业保险从“保成本”迈向“保收入”的关键一步。对增强广大农户的获得感、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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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风险分散机制,解决“不敢种”“不敢保”的问题
“不敢种”的问题,其实涉及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巨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的核心是管控好农业风险,尤其是对影响范围广、灾害强度高、经济损失重的大灾风险加强保障。
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事件趋多趋强,气候风险水平呈上升趋势,严重旱涝灾害频发。近10年来,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千亿元以上。特别是2021年,我国极端气候事件特征更为突出,极端强降雨过程多、致灾性强,破坏性为近年来罕见,造成地区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明显减产。7月中下旬,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全省1515万亩秋粮受灾,其中绝收面积达到521万亩。
在此背景下,不仅粮农面临着巨大风险,保险机构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导致“粮农不敢种,机构不敢保”。所以,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压力明显加大。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公司层面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探索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2014年11月,在原中国保监会推动下,我国境内23家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国家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填补了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行业层面空白。2020年8月,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正式成立,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中一个标志性事件。
不过,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制度完整性不足、制度衔接不畅等,对构建全国性、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造成一定困难。为保障我国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农业保险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所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方面,强调“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从再保险角度来说,持续提供再保险分保支持、建设数据信息系统、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无疑是助推农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的重要抓手。
首先,在稳定农业风险保障上,要为三大粮食作物、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提供稳定的、持续的再保险保障;其次,在建设数据信息系统上,推进农业保险数据和相关部门涉农数据的共享应用,建设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让数据“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最后,在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上,多方参与共同应对大灾风险,形成多层分散、风险共担的“全链条”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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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险+期货”,解决“不会种”的问题
我们看到,很多农民在种植养殖的时候都很有热情,同时也很盲目。看到什么挣钱就一窝蜂去种植,结果导致第二年供给增多,价格产生波动,个体产生损失。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地方的农产品滞销,粮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求助。其实反映的就是不了解市场,“不会种”的问题。
“保险+期货”能够有效破解“不会种”的问题。“保险+期货”是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帮助农户、贸易商、加工企业等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一种新模式。“保险+期货”项目的开展为农户提供了一种操作性较强的避险工具,能有效完善企业经营者与期货市场之间的连接机制。将有效转移价格风险,是金融支农的有益探索,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2022年一号文件提到支持“保险+期货”,这是在中央一号文件中第7次提出来。经过7年试验,“保险+期货”从产品到操作都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之中。从这些年的行业实践来看,从 “价格保险+期货”“收入保险+期货”“农作物保险+期货”“养殖业保险+期货”等形式陆续出现。农民对于这些新生事物有一定的接受度,保险机构对于“保险+期货”的探索也抱有很高的热情。这些试验产品都不乏成功案例,有的公司2021年试验的“养猪收入保险+期货”,在猪价大跌的时期,受到投保农户的热烈欢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目前,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农业主体已经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但是,仍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在试验中解决的问题。比如,“保险+期货”的属性和模式问题、“保险+期货”的费用补贴及其可持续性问题,等等。这就需要政府、机构、农户等参与的各方面要坚定信心,把“保险+期货”这种模式探索坚定走下去,不能半途而废,不能够遇难而止。一方面,在试点品种和空间范围上实现扩面提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探索常态化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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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趋势:科技保险和数字乡村
以前互联网和数字化似乎都属于城市,与农村关系不大。不过,今后这种情况会大为改观。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数字乡村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设方向。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
数字乡村建设离不开金融支持。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突出保险科技等相关内容。比如,在科技赋能方面,要求保险机构加大科技投入,采取线上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效率。在信息安全方面,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做好农业保险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工作等。
未来,科技赋能将推动农业保险向纵深发展,也将助推数字乡村的建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通过遥感等现代技术对农业保险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提高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此要求下,开发满足当代、面向未来农业产业的农险工具和服务模式,助力“三农”发展,是险企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此,各家从事农险业务的公司也面临着新的命题。一方面,要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快推进农险数字化与线上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推动向现代科技型风险管理公司转型,用科技赋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