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我市召开第八场惠企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鹏,结合新修订出台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围绕做大做强农业企业、扶持现代种业、加快示范载体建设等方面,对惠企政策进行了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立足农业发展现状,聚焦优势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力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为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80.79亿元,一产增加值104.23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31元,连续六年全省第一。
2022年,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两强一增”的核心目标和重点任务,我市结合本地“三农”实际、借鉴周边城市好的经验做法,修订出台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支持畜牧业发展、支持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农业品牌创建及推广、鼓励农业产学研合作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农业示范载体建设、支持新型服务设施建设七大部分,明确了13条具体条款,用真金白银支农惠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加码助力。
其中,在做大做强农业企业方面,对当年纳入市农业重点调度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相关费用)的,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创建为国家部委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扶持现代种业发展方面,对当年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独占生产经营许可权的农作物种子并包装出售的本地持证种业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对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本地种业企业或科研机构,每个品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扶持3个年产1亿株以上智能化全天候并配备专业化服务队伍的育苗工厂,每个奖励20万元。在加快示范载体建设方面,《政策》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对优质粮油、设施蔬菜、高效经济林等示范载体给予择优扶持,补助20万元、10万元不等;对当年认定的部级、省级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省级、市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在深化农业品牌建设方面,对当年新获得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奖励10万元;对在国家、省级媒体等平台宣传推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最高补贴30万元;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市市中心繁华路段开办马鞍山特色农产品专营店(专营柜台、销售专区)或在上述四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马鞍山特色农产品批发专营店,采取竞争择优方式在每个城市扶持1家予以奖补,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60万元和20万元。在建设新型服务设施方面,对当年投资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运输设备2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投入)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完成省级标准粮食烘干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的,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当年建成蔬菜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的,采取竞争择优方式扶持2个,每个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发布会还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政策进行了发布和解读。据介绍,我市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带领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共同富裕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至2025年将评选30名市级“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强新型农民培训,以免费参训的形式,每年开展1000名高素质农民培育;设立乡村振兴学院,实施乡村治理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2022年实现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科技特派员总量达到260名以上。
据悉,《政策》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一般于次年初启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等主体通过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只需要注册皖事通账号,即可统一认证登录,录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按“企业申报、县区(开发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县区(开发园区)财政部门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复审、市财政局复核”的流程报审,全过程实现网上办理模式。“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倾听、及时回应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关切,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工作创新,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足额兑现,推动农业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奋力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陈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