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
为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近日,经商省委编办同意,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15〕11号)。
二、主要内容
(1)2023年我省定向招生录取使用普通高考的高职(专科)文化总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2)2023年全省计划招生491人,各县(市、区)指导性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突破指导性招生计划的县(市、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调剂。
(3)定向培养院校、专业设置不变。
三、有关要求
(1)为切实巩固超编整治成果,各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应对未来3—5年乡镇人员调整情况进行测算,科学合理制定用编计划,既要保障基层招录人才的用编需求,又不能造成新的超编。对乡镇事业人员总体超编的县(市、区)严控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
(2)各县(市、区)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2023年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表》至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填好汇总表,经本级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后,再向培养院校和各地下达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3)考生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10日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名,并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签订《承诺书》。考生若报考其他系统定向培养,则不能报考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否则将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农业农村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我省定向培养招录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2)本通知附件《2023年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指导性招生计划分配表》所列人数为指导性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各地申报并由各级编办、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的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