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总访问量:111302072
 

惠农惠牧政策系列解读之十——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2021-07-21 内蒙古农牧厅2980
核心提示:2015年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5年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设置和量化、成立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99%的嘎查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初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经营性资产按股份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牧民成为了集体资产的股东,显著增强了农牧民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当前,各地要落实好财政扶持重点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巩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广“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民”改革,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盘活利用集体土地、林地、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筑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整合集体积累资金和政府帮扶资金,采取入股和参股龙头企业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牧业、现代综合服务业等产业,切实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联盟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联盟头条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供应(产品)发布流程  |  交易规则  |  注册流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90634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