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
正值春耕备耕时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
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
切实抓好粮食生产
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
定南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
《定南县2023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其中,关于2023年粮食生产政策
补贴多多,快来看
01
种植早稻晚稻奖补政策
对种植早稻或晚稻的种植主体,按早稻、晚稻分开奖补
1.对种植早稻或晚稻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早稻奖补500元/亩,晚稻奖补250元/亩;
2.对种植早稻或晚稻的种植主体,种植早稻或晚稻种植面积在200亩至300亩(不含300亩),早稻奖补450元/亩,晚稻奖补230元/亩;
3.对种植早稻或晚稻的种植主体,种植早稻或晚稻种植面积在100亩至200亩(不含200亩),早稻奖补400元/亩,晚稻奖补210元/亩;
4.对种植早稻或晚稻的种植主体,种植早稻或晚稻种植面积在5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早稻奖补350元/亩,晚稻奖补210元/亩;
5.对种植早稻或晚稻的种植主体,种植早稻或晚稻50亩(不含50亩)以下的,早稻奖补300元/亩,晚稻奖补210元/亩。
02
种植中稻或只种晚稻奖补政策
对种植中稻的种植主体(农户、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奖补50元/亩,对于只种植晚稻的按中稻奖补。
03
村级兜底种植早稻晚稻奖补政策
对于村级兜底种植早稻或晚稻的,奖补按早稻、晚稻分开奖补,早稻奖补550元/亩,晚稻奖补250元/亩,兜底种植收入和补助资金收入纳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04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对定南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发展粮油生产2023年新购置的且在江西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品目内,大中型拖拉机(70马力及以上)、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水稻插秧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进行县级累加补贴,除享受中央、市补贴政策外,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40%进行县级累加补贴,县财政累加补贴总额40万元,补贴原则为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5
育秧中心定额补贴
对2023年新建育秧中心实施定额补贴, 按照大型育秧中心(10000亩)补贴20万元、小型育秧中心(3000亩)补贴10万元、微型育秧中心(1000亩)补贴5万元,购机者完成建设,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后自主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交县级补贴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6
油菜种植奖补政策
对种植油菜给予奖补扶持。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在油菜花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对“重种轻管”或“只种不管”的不予补助。
07
开荒复垦奖补政策
对抛荒耕地新开荒复垦种植粮油作物的,一次性奖补开荒复垦费 200 元/亩。
民以食为天
粮稳天下安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
四者不失时
故五谷不绝
人们用勤劳的双手和汗水
孕育出一片新绿
相信新的一年
劳作的人们
一定会收获满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