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牧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在日益增长。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基层文化、文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文化事业发展亟须提速。我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的全方位支持,提升农村牧区文化、文艺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加大农牧区文化供给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副队长 何买拉苏
乌兰牧骑,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嫩芽”,意为红色文化工作队,活跃于农村牧区间。1957年,第一支乌兰牧骑在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成立。66年来,这支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初心不改,以天为幕布,以地为舞台,为广大农牧民送去欢乐和文明,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
2010年,我成为乌兰牧骑的一员。在演出、与农牧民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深入了解到农牧民对优秀文化产品的渴求。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关于加大农村牧区文化供给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
文化产品供给不足
内蒙古自治区现有乌兰牧骑75支、队员3590名,每年演出8000场以上,每年新创作品300多部。新时代乌兰牧骑的足迹不仅遍布祖国各地,而且已经走向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赢得广泛赞誉,成为草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
群众喜欢乌兰牧骑的演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对优秀文化产品的渴求。我注意到,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其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但受历史、地域、经济等因素影响,基层文化事业经费、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保障不足,文化、文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相对较低,文化事业发展速度较慢,无法有效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精神需求。
以扎赉特旗为例,农闲时间,农牧民对文化娱乐生活需求非常迫切,但作为欠发达地区,农村牧区大多没有固定的文艺活动场所,文化类公共服务设施设备不完善,群众自发组建的文艺团体活动形式单一,得不到专业的技术指导,演出质量不高,亟须进一步强化场地、舞台、技术等保障服务。
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我希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的全方位支持,强化场地、舞台、技术等保障,提升农村牧区文化、文艺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就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农村牧区文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如,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文化发展,形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融合互动的区域文化发展格局;增加乡村优秀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推进文化结对帮扶,鼓励“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扶持具有乡土特色的文艺创作;鼓励和扶持群众性文艺社团、演出团体和基层宣讲员、各类文化人才、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建设更多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红色文艺轻骑兵”;支持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发展好乡村文化,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围绕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制定企业、人才、项目、用地等方面政策举措,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建立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人才库;依托各类演出机构,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演出项目、培养乡村演出队伍,发展提升乡村舞蹈、戏剧、曲艺、游艺、杂技等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地区发展乐器制造、音乐培训、互动体验等复合型业态,以及音乐节音乐会、音乐园区(基地)等特色项目;等。
补齐乡村文化建设短板
国家政策为我们提供了指引。实践中,我建议,要试点推行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对特派员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整合适用人才、技术直接对接基层、服务群众。要通过派驻、采风等形式开展音乐、书法、美术、戏曲等文艺帮扶活动,带领乡村文体团队提升业务技能,培育乡村演艺队伍,排练特色作品,补齐乡村文化振兴短板。此外,还要加大对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农村文化事业及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文化事业,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对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营利性农村文化产业,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护。
乡村文化振兴任重而道远。我希望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让乡村文化更好地根植于中国农村牧区广袤的土壤,在新时期迸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整理:本报记者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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