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调动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引导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队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不断探索农技推广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近日,东营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东营市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这一实施办法,东营市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主要面向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生态环能等领域,遴选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每2年遴选1次,设一、二、三等奖,每批次优选项目不超过30项,且必须是有计划、有组织实施一年以上,选用优良品种,技术、模式、方法先进适用,能够大面积应用于农业生产,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
相关项目在申报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包推广的技术或模式要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要求;生产规程不违背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具有成果应用证明;推广活动中涉及的物化成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成果无争议;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