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扶持、示范带动等措施,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那么实施乡村振兴,怎么发展特色产业?农业农村部这样指示。
一、关于设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重大专项加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1、设立财政补贴专项
会同财政部先后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产业融合项目,扶持各地发展食用菌、果品、茶等特色产业。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337.5亿元,引导各省(区、市)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200个、农业产业强镇1109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有效推动了全产业链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
2、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58亿元,支持425位专家开展食用菌、柑橘、苹果、梨、葡萄、桃、香蕉、荔枝龙眼、茶叶等9个产业的技术攻关任务,推动品种培育、植保、栽培、加工贮藏、农机装备等关键环节的技术集成示范。“十四五”期间,我部将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布局,争取将枣、樱桃、蓝莓、草莓等特色农产品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拓宽品种覆盖面。
3、谋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科技部正在谋划实施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安排中央和地方财政经费28亿元,针对特色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计划筛选优良品种210个,研发并集成各类技术及装备280个,创建品质提升和高效生产模式150套,制定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或标准150项,开发加工新产品60个,给产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
二、关于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1、培育主体
持续开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作为龙头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目前,认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同时,推动各地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9万家,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龙头企业“新雁阵”。
2、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推动建立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国已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000多个,支持和带动农业企业1.2万家。
3、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
通过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引导龙头企业及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品牌价值
1、加强政策体系建设
2018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2019年,启动建设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2021年,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引导各地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同时,通过实施农业产业融合类项目,支持各地强化品牌建设。
2、打造知名品牌
认定全国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3267个,包括肥城桃、王晋甜瓜、泰山板栗、泰山红茶、泰山绿茶等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274个,包括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金佛星马铃薯、汶阳镇瑞菏农庄绿菜花、王庄镇马铃薯、边院镇济河堂村济河堂有机蔬菜等示范村镇。2019—2020年,发布全国乡村特色产品1730个、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0个,包括泰安市泰山区沁园春女儿茶、东山县斑鸠店镇斑鸠店大蒜等产品获得宣传推介。
3、加强品牌宣传
2020年,向社会推介91个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和136个亿元村,集中打造“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乡字号”“土字号”品牌。连续4年举办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连续19年举办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连续24年举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不断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宣传和市场推介力度,提升特色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四、关于培育乡士人才激发特色产业发展源动力
1、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2021年,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给予支持,将对全国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培育1万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万名以上特聘农技员,构建“一主多元”的农技推广体系。会同中组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
2、组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培训
2017年,建立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利用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APP对农民开展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2020年,各地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开展农民线上培训7718万人次。2021年,将举办12期农科讲堂,指导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及时掌握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提高其科研和推广服务能力。
3、推进乡土人才职称评定
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增设正高级,可覆盖农学、园艺等8个专业;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职称,实现农业技术系列与农技推广体系的衔接。畅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地市或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评价自主权。同时,加大新兴职业开发力度,将农业经理人等新兴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