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班上了解到,为深入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甘肃省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原则,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1+3”政策体系,用于指导全省各地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据介绍,甘肃研究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1+3”政策体系,即《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和《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分区分类建设内容及投资标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奖惩实施办法》《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甘肃将狠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安排优先序,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储备项目入库审核责任,加强项目布局、成果论证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库监管,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甘肃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用好政府专项债券,用好相关信贷资金,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信贷资金投入,积极利用中长期信贷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规模化经营。
甘肃是我国西北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农业大省,全省现有耕地面积7814.21万亩。甘肃按照规划引导、因地制宜、量质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建管并重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障碍因素和水源条件等,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为河西及沿黄灌区、丘陵山地区、陇东旱塬区三大区域,在河西及沿黄灌区重点推行“小块变大块、分散变集中”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模式,在丘陵山地区重点推行“整山系、整流域”高标准梯田建设模式,在陇东旱塬区重点推行“集中连片”旱地高效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模式。甘肃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
甘肃将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每年安排约5000万元资金对考核前列的市州和县区进行激励;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强化市县政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