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二条措施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620万千瓦
本报讯(记者 傅人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结合乡村振兴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措施》指出,加大农机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面提质增效,重点向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具倾斜,将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或实行累加补贴;制定《海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禽畜和水产养殖所需机具及电动割胶刀等热作特色农机逐步纳入补贴范围;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探索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创新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实施作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提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620万千瓦。
此外,其他具体措施包括:推进种植区域宜机化改造;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热带特色经济作物收获与加工机械化水平;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广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理技术与装备;加快建设智慧农机管理平台;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我省农机企业转型与技术升级;培育热带特色农机技术攻关和推广团队等。
《措施》要求,力争2025年底,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3个,全省水稻全程机械化率达到75%。制定我省“变型拖拉机”管理措施,对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进行整改清理,确保逐年减量,确保2025年前完成清零工作任务。服务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创建南繁农业机械研发、推广、应用及服务联盟,研制南繁育制种专用农机,为南繁单位“小区育种”等特色农艺提供全方位机械化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