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深圳市**物流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一)综合型**物流企业。
1.基本条件
(1)企业在深圳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已经成立并具有三年以上的物流运营时间;
(3)企业总资产7500万元以上;
(4)企业申请之日起的前两年年经营收入连续*过1.5亿元,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不**70%,年利润总额不**300万元;
(5)企业近两年每年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不**200万元。
(二)技术服务型**物流企业。
(1)企业在深圳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已经成立并具有三年以上的物流技术服务运营时间;
(3)企业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得**70%;
(4)企业申请之日起前两年的年经营收入连续*过1000万元以上,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不**80%,年利润总额不**150万元;
(5)企业近两年每年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不**100万元。
注:以上两类物流企业都需满足:
(1)申请之日起的前两年企业在深圳市无重大道路交通an全责任事故;
(2)申请之日起的前两年企业无单项单次违法违规罚款5万元以上,或单项违法违规罚款累计10万元以上的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经营情况。虽单项单次违法违规罚款5万元以下或单项违法违规罚款累计不足10万元,但執法部门认定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的,以執法部门的认定为准;
资助方式
通过深圳市**物流企业认定的企业,可在下一年度向市交通运输委申报深圳市**物流企业贴息资助。首ci通过深圳市**物流企业认定的企业,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